手握你三秒聲音的人,發言權比你的遺囑還大
你的臉孔、聲音與姓名的控制權分屬四方:你的遺產、平台、持有你錄音的人,以及大眾。你的遺囑只觸及這四方之一。接下來到來的法律是為授權而起草的,而最有可能打造你的版本的人,不是一家公司。
作者 Chris Williams,Afterlife.ai™ 創辦人暨執行長。發布於 2026 年 7 月 30 日。
有人留著你的一則語音留言,而你不知道是誰。
你在一個星期二留下了那則留言,當時你正走向車子,結尾時也用你一貫的方式道別。沒有人刪除那則留言,因為刪除語音信箱比不刪除更費事。那個檔案撐過了兩次手機換機,和一次雲端備份。你的遺囑沒有提到那個檔案,你的遺囑執行人也不知道要去哪裡找。在美國大約一半的州,一旦你死了,沒有任何成文法對那個檔案有意見;在另一半的州,這種意見要等到有人試圖用你的聲音賣東西的那一刻才開始。
同時,那個檔案播放得好好的。
人們會來到這樣的頁面,有兩個問題。一個是葬禮之後,家人能阻止什麼。另一個比較少被問,卻更迫切:今天下午,當你還活著、還能反對的時候,有什麼能阻止別人打造一個會說話的你。兩者都經過同樣的四個持有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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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Chris Williams,Idy Pty Ltd 創辦人,Afterlife.ai™。 · 最後審閱:2026 年 7 月 29 日
控制權一分為四,你的遺囑只管得到其中一個
問你死後誰掌控你的身分,誠實的答案是四方,依誰動作最快來排序。
你的遺產只有在當地法律賦予時,才享有對你的姓名、聲音與肖像的身後權利。截至 2026 年 7 月,美國大約有一半的州有這項權利:印第安納州與奧克拉荷馬州為 100 年,加州 70 年,紐約州 40 年,維吉尼亞州 20 年,田納西州 10 年,麻薩諸塞州則完全沒有。
平台依據服務條款保管你的帳號,這些條款通常規定帳號在持有人死亡時不得轉移。Apple 的遺產聯絡人(Legacy Contact)與 Google 的閒置帳戶管理員(Inactive Account Manager)是例外,但兩者都必須由你在世時自行開啟。X 則在另一個極端,在死亡後不讓任何人存取帳號,詳見你的 X(Twitter)帳號在你死後會怎麼樣的說明。
持有你錄音的人握有製作複製品的原始素材。Microsoft 研究人員在 2023 年 1 月發表了 VALL-E,這套系統只需三秒的登錄音訊,就能合成目標說話者的聲音。
大眾握有你曾公開張貼的一切。目前沒有任何已生效或草擬中的法律,打算把這些內容收回。
你的遺囑只能對第一方說話,對其他三方都沒有約束力。遺囑管不了平台,管不了另一個國家的陌生人,也管不了一個並不打算販售任何東西的親人。
不要按尊嚴來排序,要按速度來排序。遺產的權利需要有人知道這項權利存在,需要有名有姓的被告、一份起訴書、一位律師和一筆錢。錄音只需要一台筆電和一個空閒的晚上。
本頁談到的法律工具都是真的,在適用的情況下,也是唯一有牙齒的東西。但它們全都慢了一步:複製品已經做出來了,訴因才出現,來爭論那份複製品。這個領域裡,任何向家屬兜售一道自己給不了的法律護盾的公司,都活該被投訴。
遺產的權利,是看你剛好住在哪裡的樂透
USC Business Law Digest 在 2026 年 4 月統計,有二十四個州承認身後公開權(post-mortem right of publicity),不論是依成文法或普通法,包括加州、紐約州、佛羅里達州、夏威夷州、內華達州與德州。不同調查的統計數字不一,因為有些州是透過普通法而非明確的成文法得出結果。在麻薩諸塞州,沒有任何法院認定這項權利在死後仍然存續,Rothman's Roadmap 記錄到,幾乎每個會期都有人提案要增設這項權利,但沒有一案成為法律。印第安納州的一百年,只要使用發生在印第安納州,不論死亡時的住所在哪裡都適用;奧克拉荷馬州的一百年規定於 Okla. Stat. tit. 12 section 1448;維吉尼亞州的二十年則是成文法規定。
田納西州是範圍最廣的一端,而且是刻意的。《Ensuring Likeness, Voice, and Image Security Act》(簡稱 ELVIS Act,Tenn. Code Ann. 47-25-1101 et seq.)於 2024 年 3 月 21 日簽署、2024 年 7 月 1 日生效,是美國第一部專為 AI 聲音與肖像複製而寫的成文法。該法賦予每一個人身後權利,不問你在世時是否曾利用過自己的身分,因此水電工的聲音,與鄉村歌手的聲音受到同等保護。這項權利自死亡起算十年,之後若再有兩年沒有商業利用,權利便可終止。因此,知名人物的遺產只要持續授權使用姓名,權利大致可以無限期持有;而一般人的權利則會悄悄到期,因為從來沒有人拿它來販售。這部法律獎勵的是商業,不是隱私。
加州則是範圍最窄的一端,這會讓只聽過那個頭條數字的人感到意外。AB 1836 於 2024 年 9 月 17 日完成立法程序,2025 年 1 月 1 日生效,在 Civil Code section 3344.1 中增加了數位複製品(digital replica):未經遺產同意,在表達性視聽作品或錄音中製作或散布已故名人的聲音或肖像的數位複製品屬於違法,賠償責任為一萬美元或實際損害兩者中較高者。問題出在定義。「已故名人」(deceased personality)指的是姓名、聲音、簽名、照片或肖像在死亡時或因死亡而具有商業價值的人。如果你的肖像沒有商業價值,加州的七十年就不是為你而寫的。
加州還要求辦手續。依 section 3344.1(f)(1),繼承權利人(successor in interest)必須先向州務卿(Secretary of State)登記主張,使用規定的表格並繳納申請費,登記在公開於網路的登記簿上,之後才能請求損害賠償。所以這項權利可以存在、可以合法繼承、也明明被侵害,卻仍然一毛錢也拿不到,只因為沒人填那張表。紐約州的 section 50-f 也有類似的登記制度,對登記前發生的使用不給予訴因,並把數位複製品的部分限定於「已故表演者」(deceased performer):也就是死亡時住所在紐約州、並為了營利或謀生而經常從事表演、唱歌、跳舞或演奏樂器的已故名人。大多數讀者也不是這樣的人。
華盛頓州的 SB 5886 於 2026 年 6 月 10 日生效,在該州的公開權中增加了「偽造的數位肖像」(forged digital likeness),涵蓋以數位方式製作、與真實描繪無法區分、且可能欺騙理性人的音訊或視覺呈現,除實際損害與侵權者所得利潤外,另有三千美元的民事罰款。華盛頓州加入了大約十來個已修訂公開權法以涵蓋未經授權數位複製品的州,各司法管轄區的細節,包括哪些州保護的是一般居民而非表演者,請見各州數位複製品法律逐州解析。
兩個結構性事實決定了真實的家庭案例。身後權利存在的地方,它是財產,這正是遺囑值得寫的原因:加州 Civil Code section 3344.1(b) 規定,這些權利可以全部或一部,經由契約或任何信託或其他遺囑性文件自由轉讓或繼承。你什麼都沒說時,section 3344.1(d) 會把權利沿著一道法定階梯往下傳:先是你在世的配偶;若你有子女或孫子女,則權益由配偶與他們分享;再往下是你在世的父母,持有人之間必須合計持有超過 50% 的權益才能行使。站在這道階梯最上面的人,很可能正是最有可能打造聊天機器人的親人。
平台只服從你留在他們自家產品裡的指示
Apple 的 iCloud 條款與條件規定帳號不可轉移,並在持有人死亡時終止對 Apple 帳號及其內容的權利,但「數位遺產」(Digital Legacy)允許的情形除外。數位遺產是一個要你自己撥開的開關:你在世時指定一位遺產聯絡人,Apple 會發給存取金鑰,你死後,那個人可以憑金鑰和死亡證明書,申請存取帳號中的資料。Apple 會審查每一份申請,取得的存取權限持續三年,三年後帳號就會被刪除。如果你沒有指定任何人,就沒有金鑰。
Google 用另一個名字,運作著相同的架構。閒置帳戶管理員讓你設定 Google 在你最後一次活動後要等多久,最多選擇十位要通知的人,並為每個人選擇可取得哪些資料,下載連結會以電子郵件寄出。部分資料類型不在此列。同樣地,觸發條件是你,事先、在你還活著的時候設定,閒置帳戶管理員的逐步設定教學大約只要十分鐘。社群帳號則是第三種模式,是紀念化而非繼承,在你假設那裡的遺產聯絡人運作方式和 Apple 一樣之前,值得先讀你死後 Facebook 會怎麼樣。
平台會遵守你在他們自己產品內給的指示,卻無視你交給律師的指示。你的遺囑是對你的遺產說話,而你的遺產並不擁有那個帳號。這些帳號裡存放的,正是你的複製品大部分的原始素材:語音留言、別人標記你的影片、多年來顯示你如何措辭的文字。決定誰繼承這些素材的存取權,就是在決定誰有能力打造一個你的版本。Meta 已經取得其中一種做法的專利,Facebook 死亡專利描述了一個以使用者的貼文、按讚與訊息訓練出來、在使用者死後仍持續以該使用者身分行動的模型。而且,對於別人打造、並放在你從未註冊過帳號的地方的你的合成版本,這兩家公司都無權決定任何事。
擁有勝過文書,門檻是三秒
2023 年 1 月,Microsoft 的研究人員發表了 VALL-E,這是一套文字轉語音系統,只需三秒鐘、模型從未接觸過的說話者的登錄錄音,就能合成目標說話者的聲音,並保留情緒與聲學環境(Wang et al., arXiv:2301.02111)。你留下過的每一則語音信箱留言,都綽綽有餘地超過這個門檻,這就是為什麼你的語音信箱問候語比相簿更重要。別人手機裡的一則語音留言,公司 YouTube 頻道上的一場研討會演講:每一份都是別人手中的副本,受他們的選擇支配,而不是你的。
聯邦智慧財產權法沒有補上這個缺口,這點已經被直接檢驗過。在 Lehrman v. Lovo 一案中,兩位配音員控告一家 AI 語音公司,因為他們在 2019 與 2020 年於 Fiverr 上出售的錄音,後來竟以合成聲音的形式出現在一項商業產品中。2025 年 7 月 10 日,紐約南區聯邦地方法院的 J. Paul Oetken 法官駁回了大部分聯邦著作權與 Lanham Act 的主張,認定著作權「不及於『聲音』這種如此抽象而無形的東西」。倖存的是州法主張:New York Civil Rights Law sections 50 與 51、州消費者保護法,以及一般的違約。你的聲音不是可受著作權保護的著作。你的聲音是一種個人屬性,由一套範圍、期限與例外各異的州法拼湊管轄,這就是為什麼決定誰可以使用聲音複製的授權條款,比任何成文法都更能解決這類爭議。
法律給你的家人一個可以控告的對象。一則語音留言,給陌生人一個可以變成的人。
你公開發表過的一切,早在你想到這個問題之前,就已經被爬取、鏡像、快取、轉貼,並融進訓練資料集,脫離了所有同意機制。減少沒有管理的原始素材的數量,並且知道其餘素材放在哪裡,是你手上最實際的控制手段,防止聲音被 AI 複製的實用指南區分了哪些做法能降低曝光,哪些只是做做樣子。請保留你刻意錄下的錄音的帶日期原檔,因為出處爭議是由能拿出帶時間戳記的證據鏈的人贏得,如何證明一段聲音真的是你說明這條證據鏈必須包含哪些東西。
大眾沒有掌握的,是你從來沒有發表過的素材。沒有人在錄音時你說話的方式。你在同一張餐桌上講過四遍的故事。二十年後,如果你的女兒問你一件難題,你會用什麼理由來回答。這些素材仍然完全屬於你,而且這是整件事裡唯一一個現在就行動能改變結果的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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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幾乎沒有什麼能阻止別人打造你
截至 2026 年 7 月,在世界上大多數地方,沒有法律要求在建立某人的 AI 版本之前取得其同意。在美國,原因是結構性的:沒有聯邦層級的公開權,所以問題落到上面所繪的各州拼湊法規上,而這些拼湊法規大多只對商業使用有效。為了賣東西而做的複製品,比為了好玩或騷擾而做的複製品,更容易被追究,而同樣的行為,在一個州可能違法,過了州界卻不受影響。
有一部州法正對準在世的人,而那部法律是契約法。加州的 AB 2602 於 2024 年 9 月 17 日與 AB 1836 一同簽署,並自同日起施行,它使允許製作表演者聲音或肖像的數位複製品的契約條款無效,除非契約對預定用途作出相當具體的描述,並且該個人在協商中有律師或工會代表。任何簽過帶有廣泛肖像條款的服務協議的人,都應該記得這項規定的名字。
聯邦層級有兩項工具,兩者都比名聲所說的更窄。TAKE IT DOWN Act 於 2025 年 5 月 19 日簽署,將發布未經同意的私密影像(包括 AI 生成的描繪)列為犯罪,並要求適用的平台在收到有效書面請求後 48 小時內,移除被檢舉的內容以及已知的相同副本;聯邦貿易委員會(Federal Trade Commission,FTC)自 2026 年 5 月 19 日起開始執行這些平台義務。這條路行得通,但這條路只涵蓋私密影像。FTC 的冒充規則於 2024 年 4 月 1 日生效,禁止冒充政府機構或企業;該委員會在 2024 年 2 月宣布的補充規則制定中,提議將規則擴大到冒充個人,並於 2025 年 1 月 17 日針對這項擬議禁令舉行了非正式聽證。截至 2026 年 7 月,這項擴大尚未定案,因此涵蓋有人冒充你個人的規則,仍然只是提案。
英國和澳洲的讀者,擁有的比想像中少。英格蘭與威爾斯不承認一般的肖像權,也不承認人格權,所以現有的是一套你事後才拼湊起來的法律:資料保護、如果你有商業商譽的話則是假冒(passing off)、內容虛假且有損害的話則是誹謗、騷擾,以及如果你註冊過什麼的話則是商標法。例外又是私密影像。Data (Use and Access) Act 2025 第 138 條於 2026 年 2 月 6 日生效,規定未經同意製作或要求製作成年人的所謂私密影像,屬於刑事犯罪;而且預計在 2026 年夏季,政府會就深偽(deepfake)危害再進行一次諮詢,涵蓋是否要創設新的人格權,但並未承諾立法。澳洲也處於同樣的位置,沒有公開權,也沒有獨立的肖像權。Criminal Code Amendment (Deepfake Sexual Material) Act 2024 於 2024 年 9 月 3 日施行,將未經同意傳送描繪成年人的性相關素材定為犯罪,最高刑期六年。該法涵蓋影像與影片,不涵蓋音訊,也不及於為了欺騙、羞辱或詐欺而製作的非性相關深偽。
如果一個關於你的偽造品已經在網路上,兩條快速途徑都跟性有關。一是上面提到的 TAKE IT DOWN 申請。另一是 Google 搜尋在 2026 年 2 月 10 日新增的流程:在圖片結果上,開啟三點選單,選擇移除該結果,並選取說明該結果呈現你的性影像的選項。一份表單可一次處理多張圖片,你可以選擇啟用保護措施,主動過濾類似搜尋中進一步的露骨結果,也可以在「關於你的結果」(Results about you)中心追蹤這項申請。從搜尋中移除,不會讓內容從託管該內容的網站上消失。其他一切,都歸平台自己的政策、誹謗、騷擾,或者在有公開權的州,且使用屬商業性質時的公開權主張來處理。一段你說出政治言論、或說出對自己孩子殘忍話語的逼真影片,在世界上任何地方都沒有 48 小時的途徑。這就是現行制度誠實的極限,假裝並非如此,正是我這一行的公司失去信任的原因。
接下來的法律是為授權而寫,不是為家庭而寫
NO FAKES Act(S.4591,第 119 屆國會)將為每一個人,不論是表演者或其他人,創設一項可繼承的聯邦數位複製權。這項法案還不是法律,本節所述的任何內容,都不是你今天擁有的權利。S.4591 於 2026 年 5 月 20 日重新提出,2026 年 6 月 18 日經參議院司法委員會一致口頭表決通過,並於 2026 年 6 月 24 日提出報告。沒有參議院表決、沒有眾議院表決、沒有簽署。任何告訴你 NO FAKES Act 今天就在保護你的人,都是錯的。
依報告版本,這項法案賦予一項財產性質的權利,可授權對你的聲音與視覺肖像製作數位複製品,所謂數位複製品,指新創作、電腦生成、高度逼真、且可明確辨識為你的電子呈現。這項權利針對製作未經授權複製品的人,以及散布複製品的人,並涵蓋每一個人,而不只是公眾人物,這使 S.4591 成為本頁上第一項有可能觸及一般個人、而非廣告主的工具。
身後期限是最常被誤報的數字。初始期限為死亡後十年,之後可連續續期五年,每次續期都以權利人在適用的兩年期間內向著作權登記官(Register of Copyrights)提出通知為條件,其中包括一份依偽證罪處罰所作的聲明,說明在該期間內,聲音或肖像在商業上有積極且經授權的公開使用。不論如何,這項權利最遲在死亡後七十年終止。所以七十年是靠持續有紀錄的商業活動才能達到的上限,而不是發給每個人的下限,對於沒有授權任何東西的家庭,實際的期限是十年。
這項權利傳給你的遺囑執行人、繼承人、受讓人、被授權人或受遺贈人,依遺囑,或在無遺囑繼承時作為個人財產。在你有生之年,這項權利不能永久轉讓,授權一次最長十年,未成年人最長五年並於 18 歲自動終止,每一份授權都需要書面協議,說明預定用途。這項防止被鎖死的規定是刻意設計的,而且很好。
對平台而言,法案設計了一條類似 DMCA 的通知與下架途徑,並明確載有沒有監控義務的條款,所以家屬可以要求移除,而不必提告。人人都在引用的數字,每件作品七十五萬美元,是法案條文中對未盡善意努力履行這些通知與下架義務的線上服務所設的上限;已盡努力的服務則面臨每件作品兩萬五千美元。反通知(counter-notification)之後,內容最早在十四天後恢復上架,除非權利人在這段期間提起訴訟;明知不實的反通知,每份需負擔兩萬五千美元或實際損害加上費用,以較高者為準。新聞報導、戲仿、評論以及類似的美國憲法第一修正案言論受到排除,非營利圖書館、檔案館以及從事非商業研究的經認證非營利教育機構亦然。法案也先佔(preempt)未來各州就表達性作品所制定的數位複製品法律,同時保留截至 2025 年 1 月 2 日已存在的州訴因,以及關於性露骨深偽與選舉相關複製品的州法。田納西州的 ELVIS Act 得以保留。明年新通過的州法,大概不會。
反對意見很嚴肅。Electronic Frontier Foundation 在 2026 年 6 月主張,下架途徑把對合法言論的「鬧場者否決權」(heckler's veto)交給了投訴者,因為面對這種責任的平台會先移除內容再問問題,而且在判斷某件東西是諷刺、評論還是新聞時,沒有安全港。主持公開權領域首屈一指資源網站的 Jennifer Rothman 教授則主張,這項法案保護的是唱片公司、大型科技公司、電影產業,以及那些想從已故名人身上牟利並控制他們的人,而其冗長而寬泛的授權條款,反而損害了法案所點名的那些人。由靠授權肖像為生的人起草,為靠授權肖像為生的人而寫:沒有授權事業的家庭,只是個四捨五入的誤差。NO FAKES Act 完整解析說明了安全港、排除事項,以及先佔之後究竟留下什麼。
歐洲做的事情範圍較窄,並且更誠實地承認自己窄。歐盟 AI Act(Regulation (EU) 2024/1689)第 50 條自 2026 年 8 月 2 日起適用,是一部透明度法規。除非從情境中顯而易見,人們必須被告知自己正在與 AI 系統互動。生成式系統的提供者,必須以機器可讀的格式標記合成的音訊、影像、影片與文字,使輸出可被偵測為人工生成。任何部署深偽的人,都必須最遲在某人第一次接觸時,以清楚且可辨別的方式,揭露該內容是人工生成或經過操弄。欺騙意圖不是構成要件,明顯屬於藝術、諷刺或虛構的作品,仍然需要揭露,只是方式不能破壞作品。違反者落在第 99(4) 條的處罰級距:最高一千五百萬歐元,或全球年度總營業額的 3%。歐洲議會於 2026 年 6 月 16 日核准、歐盟理事會於 2026 年 6 月 29 日通過的 AI 數位綜合法案(Digital Omnibus on AI),沒有動到第 50 條的實質內容,不過在 2026 年 8 月 2 日前已上市的系統,要到 2026 年 12 月 2 日才需符合第 50(2) 條的標記與偵測義務。高風險的期限則延後了更久。透明度義務沒有延後。
接著是頭條會略過的限制。第 50 條決定的是合成內容是否必須自我聲明。第 50 條並不決定誰可以複製你的聲音,也不給你的家人說不的權利,所以一個標示完整、完全依規定揭露的你的 AI 版本,是完全合規的。標籤不是許可的關卡,標示義務的細節請見第 50 條對你意味著什麼。GDPR 前言第 27 點因為第二個原因讓家庭措手不及:這項規則不適用於已故者的個人資料,不過會員國可以自行訂定規則,也有好幾個國家這麼做了。資料保護並不是多數人以為的、死後可用的槓桿。
丹麥提出了世界上最大膽的答案,而丹麥還沒有完成這項改革。2025 年夏天,丹麥政府提議修訂其《著作權法》,增訂第 65a 條與第 73a 條,讓每一位自然人都受到保護,不被逼真的數位生成仿冒所侵害,包括其外貌與聲音等個人特徵,第二部分則涵蓋對表演者的仿冒。這類內容在公開前需要被仿冒者的同意,漫畫式模仿、諷刺、戲仿與仿作原則上排除在外,保護期間為該人死亡後五十年。執行將透過歐盟 Digital Services Act 的通知與行動途徑,由丹麥規則提供認定該內容為非法的依據。在隨通報草案附上的說明文件中,丹麥當局承認,即使修正案放在著作權法之內,他們並不是在為公民創設新的著作權,並將這項工作描述為對不成文的私法人格權原則的補充。
歐洲議會研究處(European Parliamentary Research Service)關於該提案的簡報(PE 782.611,2026 年 1 月)記載,草案已透過技術規章資訊系統通報,開放評論至 2026 年 2 月 3 日,預計於 2026 年 7 月生效。2026 年 2 月的評論報導,原定 2026 年 3 月 31 日的生效日因丹麥臨時宣布提前大選而延後,該次大選於 2026 年 3 月 24 日舉行。歐盟執委會於 2026 年 2 月提出反對,並在 2026 年 3 月公開反駁,理由有三:表演者死後五十年,超過《Copyright Term Directive》(2006/116)所允許的自表演起算五十年;該措施會把《Digital Single Market Directive》第 17 條的過濾義務,擴大到對表演的逼真仿冒;而孤立來看的個人特徵,本來就不自然屬於著作權。截至 2026 年 7 月,該修正案尚未取得最終通過。
EPRS 簡報也指出,這些規則將透過超大型平台與搜尋引擎的地理封鎖,涵蓋丹麥領土上的非法內容,因此除非其他會員國跟進,對丹麥人的仿冒內容在丹麥以外仍然可以取得。無論如何都值得關注這份檔案:丹麥在其理事會輪值主席國任內推廣這種做法,其文化部長曾表示愛爾蘭打算跟進,除匈牙利外所有會員國的部長都簽署了一份宣言,其中包括一項原則,即公民必須受到保護,不被未經同意的、對其個人特徵的數位複製品所侵害,荷蘭也有一項類似的法案在進行中。如果這種形式的臉部權利能在與歐盟法的碰撞中存活,這種形式就會成為範本。
唯一能觸及親人的工具,是你親手創作的版本
2024 年 10 月 2 日,Drew Crecente 透過 Google 快訊發現,Character.AI 上有一個聊天機器人,正在使用他女兒 Jennifer 的名字和畢業紀念冊照片,Jennifer 於 2006 年遭到謀殺,列表中將她描述為「一個知識淵博、友善的 AI 角色」,可以談論電玩與流行文化。他聯絡了客服,收到一封自動回覆,說他的投訴正在審查中。他的兄弟 Brian Crecente,也就是遊戲網站 Kotaku 的前總編輯,當天在 X 上把這件事公開之後,該角色因違反平台的冒充政策而被下架。
這項政策之所以奏效,是因為這個家庭剛好有一位擁有讀者的記者。這就是平台政策的價值:禁令存在,移除出於裁量,審核者就是公司本身,而你的家人沒有上訴的權利,因為你的家人不是任何事情的當事人。大多數平台對已故者擁有的帳號都有哀悼處理流程。幾乎沒有一家對第三方生成的已故者描繪有任何流程,條款大多對你家裡誰可以提出申請也隻字未提。
較可能的版本比上述任何一種都安靜。某個愛你的人,在你的葬禮過後六個月,晚上十一點坐著,手邊是匯出成檔案的你的簡訊,把它們貼進那一週免費的任何工具裡,因為想再聽你說一次話。他們不是在賣任何東西,也不是想傷害你。他們會把你的聲音弄得有點不對,把你的看法弄得很不對,然後把它拿給你的孫子孫女看,於是這就成了流傳下來的你。這對一個家庭的代價是什麼,以及為什麼一個似是而非的錯誤版本,造成的傷害比完全沒有版本還大,請見被人錯誤記住,對人會造成什麼影響。
本頁的每一項法律工具,都錯過了那一幕。身後公開權壓倒性地是商業權利,設計來阻止有人利用你的臉賣東西,所以一位在運行私人聊天機器人、不向任何人收費的親人,往往完全落在這些權利之外,ELVIS Act 因沒有商業價值要件而是少見的例外。你的遺囑可以指定誰持有這項權利,也可以說明你拒絕哪些用途,但遺囑仍然只管你的遺產:另一個國家的公司,爬取了你曾出現過的一個 podcast,並沒有同意過任何事,指定一個持有人,也不會在法規沒有賦予權利的地方創造出權利。平台政策是一種人情。各州拼湊的法規是一場樂透。三者都碰不到晚上十一點的你的女兒。同樣的缺口也貫穿 AI 聊天記錄,沒有任何助理讓家人繼承,詳見你的 Grok 對話在你死後會怎麼樣。
有三件事,不需要律師,也不需要買任何東西,就能推動。
開啟平台工具,因為它們的效力高於你的遺囑。設定 Google 的閒置帳戶管理員,填入你的等待期間與收件人,並新增 Apple 遺產聯絡人,現在就把存取金鑰交給那個人,而不是歸檔了事。
指定一位數位執行人,然後把肖像指示寫進你的遺產文件。不一定是你的遺產執行人:指定一個人,負責管理你的帳號、你的錄音和你的肖像,把權限寫下來,並把聯絡方式放在找得到的地方。請你的律師加入一項明確條款,涵蓋你的姓名、聲音、影像與肖像,由你自己指定持有人,而不是讓法定階梯來決定,並具體說明你拒絕的事項。「不得用於商業代言、不得用於政治用途、不得在我生前未同意的任何作品中進行合成表演」,這是法院可以據以處理的一句話,而含糊不清正是會被拿去打官司的東西。如果你的住所在加州,請把 section 3344.1(f)(1) 的登記要求,寫進一頁的書面指示,因為你的執行人不會在時間壓力下發現這項要求。
盤點音訊,而不是照片。用一份文件,列出關於你的有意義的音訊與影片實際存放在哪裡:平台、硬碟、別人的手機、雇主、podcast 訂閱源、研討會演講、商務語音信箱。這些大多數你無法刪除,也不該嘗試。三秒就是門檻,所以這份清單會告訴你,被爬取的你的版本會有多逼真,也就告訴你,親手創作的版本值多少。
然後把它說出口,現在就說,對最有可能打造你的版本的兩三個人,在一般的談話中說,而不是寫在日後才打開的信裡。把同樣的內容寫下來、簽名、註明日期,並把一份副本交給將管理你遺產的人。一份簽署的聲明,說明你同意與不同意什麼,完全不具任何法律效力,但在家庭的情境裡,一個被記錄下來的心願無論如何都會決定結果,因為那個房間裡的爭論,永遠只是你會想要什麼。劍橋大學研究人員 Tomasz Hollanek 與 Katarzyna Nowaczyk-Basińska,2024 年在《Philosophy & Technology》上撰文,為再現服務的提供者提出建議,其中在這裡最有力的一項是資料捐贈者與服務互動者雙方相互同意的原則:素材被使用的人,與將和結果對話的人,都應該同意。在大多數家庭裡,這兩場對話都從未發生,而這份沉默,就是臨時拼湊的版本填入的空間。何時複製一位已故者是站得住腳的、何時不是,在打造已故者複製品的倫理中有所爭辯。
第四項工具不是法律上的。留下一個你親手創作的版本,並指名誰能打開你留下的版本。
這就是我們在 Afterlife.ai™ 打造的東西,而且這項主張刻意收窄。一位名為 Idy® 的嚮導,在一段時間內分次訪談你,而不是丟給你一份很長的問卷,下一個問題跟著你剛才說的話走,而不是照腳本,你的回答會成為以你自己措辭寫成的記憶,並附上你當時的推理。不爬取任何東西:你的聲音是從你刻意在產品內、親自在場錄下的錄音複製而來,讓你留下一組有日期、經同意的原始錄音,集中在一處,而不是散落一地、任何人都能擷取的 podcast 音訊和舊影片。你打造出來的東西叫做「Persona」:你的記憶、你的措辭、你的聲音,從你給出的素材回答,絕不編造你沒說過的內容。在把聲音樣本交給任何供應商之前,關於聲音複製要問的安全問題,也應該拿來問我們,而不只是問其他所有人。
你指名誰可以取得存取權,名單由你親手寫成,沒有任何其他人可以被平台、演算法或後來的所有者加進去。釋出是透過 Executor Lock™ 進行:由一位被指名的人發起請求,核實死亡證明,在任何東西解鎖之前有七天的保留期,期間所有相關人員都會收到通知,所以釋出可以在這個期間內被阻止,包括由你本人阻止(如果你還活著)。鎖定被觸發的那一刻,快照會完整擷取你留下的一切原貌,之後什麼也不會被修剪、重新加權或編輯。在你還活著的時候,你可以編輯你的記憶、更改指名的人,也可以徹底刪除整個打造的內容。
接下來是取捨,因為我們知道界線在哪裡。讓你錄下經同意聲音的同一種合成技術,也正是讓未經同意的聲音變得便宜的原因,三秒這個數字套用在我們身上,就跟套用在其他任何人身上一樣。刻意的錄音過程,比讓工具去爬取你的舊影片更慢,而這種摩擦是重點,不是我們打算消除的缺陷。第一次的錄音很短,就會做出單薄的版本,而這個版本會待在這份單薄之內,因為生成規則禁止以捏造的細節填補空缺。一份指名名單只和名單上的名字一樣好,這就留下了一步是沒有任何產品能替你完成的:與你指名的人的那場對話。你的前二十五則記憶是免費的,不需信用卡,而且免費打造的內容不會過期,因為這個產業最糟糕的版本,就是在悲傷的家人最無力拒絕的時刻向他們收費。免費打造之外的內容,請見方案頁面。
這一切都無法取代法律,也都阻止不了拿著爬蟲程式的陌生人。但有兩件事確實會改變。如果有人日後製作出你的合成版本,你在世時打造的、經同意、以證據把關、經聲音驗證的版本,就是你的家人拿來和偽造品對照的參考基準。而在較可能發生的情境,也就是家庭情境裡,一個親手創作的版本,消除了任何人要臨時拼湊自己版本的理由。
你不必出名,也不必告任何人。一個由你打造、由你指名的人釋出的你的版本。
開始打造你的傳承 免費打造,25 則記憶,不需綁定信用卡。
方法、限制與更正。本頁不是法律建議,也不能取代你所在司法管轄區的律師或遺產律師。在美國,肖像法是州法,其他幾乎所有地方是國家法,而且變動得比任何頁面能承諾追蹤的速度更快,所以上面每一項法律主張都帶有日期,而且本頁每三十天複查一次。每一項法律主張,凡有原始來源,都取自原始來源:Congress.gov 與 GovInfo 上的法案文本與委員會紀錄、州成文法與法典彙編(California Civil Code section 3344.1、New York Civil Rights Law section 50-f、Tennessee ELVIS Act、Washington SB 5886)、Lehrman v. Lovo 已發表的判決意見、Regulation (EU) 2024/1689 的整合文本、FTC 與歐盟執委會的官方監管機關資料、歐洲議會研究處關於丹麥提案的簡報、各平台自己針對 Apple 遺產聯絡人與 Google 閒置帳戶管理員的說明文件,以及下方列出的同儕審查與預印本文獻。律師事務所與學術評論僅用來佐證日期與機制,從不單獨作為任何主張的唯一來源。對 Afterlife.ai™ 所做之事的描述來自第一手經驗而非引用,包括所述的限制,這份描述中沒有任何內容應被解讀為法律能力,因為產品無法授予你的司法管轄區沒有給你的權利。截至 2026 年 7 月 30 日尚未確定的事項:NO FAKES Act 是一項法案,可能永遠不會通過,或修正後通過;丹麥《著作權法》修正案尚未取得最終通過,並面臨歐盟執委會仍在進行的反對;承認身後權利的美國州數,在不同調查之間不一,這裡使用的數字是 USC Business Law Digest 於 2026 年 4 月統計的二十四個;FTC 針對個人冒充的規則仍是提案;而平台的冒充政策是隨時可能更動的裁量性文件。發現這裡有任何錯誤或過時之處?請回報本頁的錯誤,我們會更正文字與審閱日期。
資料來源
S.4591,NO FAKES Act of 2026,第 119 屆國會。Congress.gov、2026 年 5 月 20 日提出的法案文本,GovInfo,以及GovInfo 法案狀態紀錄。2026 年 5 月 20 日提出,2026 年 6 月 18 日經參議院司法委員會決議報告,2026 年 6 月 24 日提出報告並列入參議院議事日程。截至 2026 年 7 月 29 日尚未成為法律。法案文本是下列內容的來源:數位複製品的定義、10 年的初始身後期限、以向著作權登記官提交一份依偽證罪處罰所作的通知,並以證明有積極且經授權的公開使用為條件的連續 5 年續期、70 年的外部上限、10 年與 5 年的授權上限、對未盡善意努力的線上服務每件作品 750,000 美元的上限、對已盡努力者每件作品 25,000 美元的數字、反通知後 14 天的恢復期、無監控義務的解釋規則,以及保留截至 2025 年 1 月 2 日已存在的州訴因,加上性露骨與選舉相關複製品的州法的先佔條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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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immons & Simmons, "A masterclass in can-kicking: UK Government views on AI and copyright"。simmons-simmons.com。英格蘭與威爾斯沒有一般肖像權的來源,以及預計於 2026 年夏季進行、涵蓋是否創設人格權的進一步深偽諮詢(並未承諾立法)的來源。
Futurism 報導,"An AI Company Published a Chatbot Based on a Murdered Woman. Her Family Is Outraged."(一家 AI 公司發布了以遭謀殺女子為原型的聊天機器人,她的家人憤怒不已),2024 年 10 月。futurism.com。Brian Crecente 是 Drew Crecente 的兄弟、前 Kotaku 總編輯,並在 X 上公開此事的來源。
最後審閱:2026 年 7 月 30 日。S.4591、丹麥《著作權法》修正案與歐盟 AI Act 第 50 條時程的法律狀態尚未確定,平台政策也會在無預警下更動,因此本頁採 30 天複查週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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