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盟規範的是你被複製聲音上的標示,而不是複製本身
2026 年 8 月 2 日,歐盟 AI 法案第 50 條強制合成音訊自我宣告,既以機器可讀的形式,也以聽者能夠感知的形式。它卻從不問,聲音被複製的那個人同不同意。歐洲為輸出內容立下了誠實的法律,卻把輸入內容歸誰所有,留給別人去處理。
作者:Chris Williams,Afterlife.ai™ 創辦人暨執行長。發表於 2026 年 7 月 30 日。
別人只需要你三秒鐘的聲音。
一段語音信箱的問候語。一場有人用手機錄下的伴郎致詞。你在一場沒人看的工作網路研討會上的九十秒。在已發表的 VALL-E 研究中,一套系統只憑一位從未聽過的說話者三秒鐘的錄音,就合成出高品質的個人化語音。這些登錄素材多年來一直公開散落在各處。過去保護我們大多數人的,只是沒有人有理由去費這個功夫。
2026 年 8 月 2 日,歐洲開始規範其結果。
如果你來這裡是想問歐盟 AI 法案第 50 條會不會阻止聲音複製,答案是不會,而本頁其餘的部分就是原因。
歐盟 AI 法案第 50 條於當天開始適用。從那時起,生成合成音訊的系統必須為輸出內容加上標記,讓軟體能偵測到這個標記,而任何部署深偽內容的人,都必須揭露該內容是人工生成的,要清楚、以人能看見或聽見的形式,最遲在首次接觸時就做到。不需要證明有欺騙的意圖。罰款最高可達 1,500 萬歐元(EUR 15 million)或全球年營業額的 3%。
這一切都是真的,也都是新的。但沒有一項問過你同不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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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Chris Williams,Afterlife.ai™ 創辦人暨執行長。 · 最後審閱日期:2026 年 7 月 29 日
標示不等於許可
標記只能告訴你一段音訊是合成的,卻不會告訴你,製作這段音訊之前有沒有人取得許可。
第 50 條是歐盟第 2024/1689 號規章(Regulation (EU) 2024/1689)中的透明度專章,而 2026 年 8 月 2 日,是這一章開始適用的日子,不只是有人把它寫在紙上的日子。以下用白話說明它的運作方式,就算被單獨引用、少了前後條文,也不會被誤解:
第 50 條並不會阻止聲音複製。 自 2026 年 8 月 2 日起,它要求合成音訊必須加上標記、深偽內容必須揭露,卻不要求任何人在複製某個聲音之前取得本人許可。AI 法案於 2024 年 8 月 1 日生效,並依第 113 條分階段適用。禁止性做法自 2025 年 2 月 2 日起生效。通用 AI 模型的規則與罰則制度自 2025 年 8 月 2 日起生效。第 50 條屬於自 2026 年 8 月 2 日起適用的那一批。
提供者必須為輸出內容加上標記。 生成合成音訊、影像、影片或文字的系統,必須以機器可讀的格式為其輸出內容加上標記,讓人能偵測出這些內容是人工生成或經過操弄的。
部署者必須揭露深偽內容。 任何部署深偽內容的人,都必須揭露該內容是人工生成或經過操弄的。揭露必須清楚、容易辨識且容易取得,最遲要在首次互動或首次接觸時就做到。
意圖不是構成要件。 深偽的揭露義務不需要證明任何人有欺騙的意圖。
單靠機器標記不算揭露。 歐盟執委會的指引明確指出,部署者不能靠嵌入的機器可讀標記來免除深偽的揭露義務。必須讓人能夠看見或聽見這項揭露,而不只是讓軟體讀得到。
罰款最高可達 1,500 萬歐元(EUR 15 million)或全球年營業額的 3%,以較高者為準,依據第 99(4)(g) 條。第 99(6) 條對中小企業與新創公司則反過來,適用兩者中較低的金額。
沒有所有權、沒有同意門檻、沒有下架機制。 第 50 條並未賦予你對自己聲音的財產權,沒有要求複製你之前必須先問過你,也沒有任何途徑可以讓既有的複製聲音被移除。
定義證實了這條規則的輪廓。第 3(60) 條將深偽(deep fake)定義為:由 AI 生成或操弄的影像、音訊或影片內容,內容與現實存在的人物、物體、地點、實體或事件相似,且會讓人誤以為真實可信。執委會的指引將此解讀為三項必須同時成立的檢驗:與被模擬的人或事物高度相似、主題是實際存在或有可能存在的,以及內容具備誤導真偽的能力。製作者是否有惡意,不會改變這項義務。
這是一條有用的規則,但範圍很窄。它拿掉了欺騙者的藉口。你的同意則完全不在檢驗之列。
歐盟目前只在一個地方,把同意門檻寫進了這個領域,而且條文刻意寫得很嚴格。數位綜合法案(Digital Omnibus)在 AI 法案第 5 條中新增了兩項禁止性做法。其一,禁止系統在未取得當事人自由給予、具體、知情、明確且明示的同意下,生成或操弄逼真的素材,呈現可辨識之人的私密部位,或呈現可辨識之人從事露骨性行為。其二,禁止生成兒童性虐待素材。兩者都自 2026 年 12 月 2 日起適用。這是對某一類內容的絕對禁令,而不是對你的肖像擁有一般性權利。除了私密影像之外,AI 法案仍把「誰可以複製你」這個問題留給其他法律處理,主要是各國的人格權與肖像權,以及在聲音構成個人資料時適用的資料保護法。
歐洲已經決定,合成的聲音必須坦承自己是什麼。歐洲並沒有決定,這個聲音屬於誰。
關於第二句話的完整說明,接下來值得讀的是你的遺產、各大平台,與持有你錄音的人之間如何劃分。如果你想看的是實用層面,而不是法條,請從讓你的聲音一開始就更難被複製的步驟開始。
五個條文項次,五種不同的負責對象
第 50 條是一條含五個條文項次的條款,每一項約束的對象不同。媒體報導把五項全都簡化成「AI 必須加上標示」,讀者因此以為這條規則能保護自己不被偽造自己的聲音。但真正能發揮這個作用的義務,落在一個可能根本不會公開發布任何東西的陌生人身上。
第 50 條要求什麼 | 約束對象 | 適用日期 |
|---|---|---|
50(1) 必須告知人們他們正在與 AI 系統互動,除非對一位資訊充足的合理人士而言,這一點顯而易見 | 旨在與人直接互動的系統之提供者 | 2026 年 8 月 2 日 |
50(2) 輸出內容必須以機器可讀的格式加上標記,並可被偵測為人工生成或經過操弄 | 生成合成音訊、影像、影片或文字的系統之提供者 | 2026 年 8 月 2 日,對已在市場上的系統,過渡性寬限至 2026 年 12 月 2 日 |
50(3) 接觸情緒辨識或生物特徵分類的人必須被告知 | 這類系統的部署者 | 2026 年 8 月 2 日 |
50(4) 深偽內容必須揭露為人工生成或經過操弄;針對公共利益議題發布的 AI 生成文字也必須揭露,除非有人類承擔編輯責任 | 部署者 | 2026 年 8 月 2 日 |
50(5) 揭露必須清楚、容易辨識且容易取得,最遲要在首次互動或首次接觸時做到 | 提供者與部署者 | 2026 年 8 月 2 日 |
第 50(2) 條的標記義務與第 50(4) 條的揭露義務,是分別落在不同當事人身上的兩個獨立層次。打造語音引擎的公司,要負責檔案內部的標記。發布音檔的公司,要負責音波圖下面那句話。兩者誰也不能替對方免責。
過渡性寬限的範圍,比那些談論寬限的新聞標題窄得多。歐盟第 2026/1744 號規章,也就是 AI 數位綜合法案,於 2026 年 7 月 8 日通過,2026 年 7 月 24 日刊登於歐盟公報,並於 2026 年 7 月 27 日生效。它修改了 AI 法案的過渡條款,讓在 2026 年 8 月 2 日之前就已投放市場的生成式系統之提供者,有至 2026 年 12 月 2 日的時間來滿足第 50(2) 條的標記要求。這項寬限只涵蓋標記機制,其他一概不包括。在 2026 年 8 月 2 日當天或之後推出的系統,沒有任何寬限期。第 50 條的其他所有義務,包括深偽揭露義務,一律自 2026 年 8 月 2 日起適用。
同一部綜合法案也把附件三的高風險系統規則,從 2026 年 8 月 2 日延後至 2027 年 12 月 2 日。如果你看過「AI 法案延期」的新聞標題,說的就是這個延期。第 50 條並沒有被延後。
執法由各國負責。成員國指定市場監督主管機關,這些機關在各自領土內進行調查、命令採取矯正措施並裁處罰則。執委會的 AI 法案服務台(AI Act Service Desk)公布一份各國聯絡窗口名錄,包含市場監督主管機關與各國諮詢服務台,是找到你所在國窗口最快的途徑。
你也擁有一項明文規定的申訴權。第 85 條規定,任何自然人或法人只要有理由認為本規章遭到違反,都可以向相關的市場監督主管機關提出申訴,且不影響其他救濟途徑。這不是求償權,也不快。但這是一條真正的管道,而且在 2026 年 8 月 2 日之前並不存在。
執委會於 2026 年 7 月 20 日通過了第 50 條透明度義務的最終指引,距離這些義務開始適用不到兩週。這些指引不具拘束力,只有歐洲法院能對本規章做出具權威性的解釋,但各國主管機關預期會以這些指引作為工作依據。本頁的任何內容都不構成法律意見。如果你經營公司,需要知道自己屬於提供者還是部署者,請先閱讀執委會的指引,再向你所在成員國的律師付費諮詢,因為答案取決於你產品的實際情況,而這是任何條文都無從得知的。
為什麼一條歐洲的規則會落到明尼阿波利斯的一支手機上
你可能住在歐盟。你也可能住在曼徹斯特或明尼阿波利斯,卻把自己的聲音錄進一家向歐洲銷售的公司所開發的產品裡。
第 2(1) 條以三個部分界定適用範圍,與本文有關。其一,涵蓋在歐盟境內將 AI 系統投放市場或投入使用的提供者,不論其設立於歐盟或第三國。其二,涵蓋設立或位於歐盟境內的部署者。其三,涵蓋位於第三國的提供者與部署者,只要 AI 系統所產生的輸出內容在歐盟境內被使用。
因此,一家位於加州或雪梨、向歐洲客戶銷售的語音合成公司,也在這項規則的範圍內。為歐洲做一個產品、為其他地方另做一個低調的版本,成本很高,所以即使義務只限於區域,標記層往往還是會全球推出。同樣的現象,也讓 GDPR 的同意橫幅出現在幾乎沒有歐洲訪客的網站上。
無法跟著走的,是你的法律地位。如果你住在歐盟以外,而歐盟以外的某個人,為了歐盟以外的觀眾複製了你的聲音,第 50 條沒有任何東西可以讓你援引。這種情況下,你的保護來自你自己所在的司法管轄區,在美國,指的是各州的肖像權與數位複製品法規拼湊而成的一套規範,外加一項聯邦法案,而那項法案還不是法律,也不應被描述得好像已經是法律。各州的數位複製品法律,讓你看見真正存在同意制規則的地方,它是什麼樣子。
涵蓋了最可能傷害你的那個人的例外
第 50(4) 條的揭露義務約束的是部署者,而以個人身分行事的私人並不是部署者。
第 3(4) 條將部署者定義為:在自己授權下使用 AI 系統的自然人、法人、公共機關、機構或其他團體,並排除在個人、非職業活動過程中的使用。把這一點與第 50(4) 條放在一起看,結果很明顯。為工作簡報做出你聲音的合成片段的同事,是部署者,負有揭露義務。同樣的片段由一位熟人在家裡做好,再把檔案丟進群組聊天,這位熟人就不是部署者,在第 50 條之下不負任何義務。
最可能做出你聲音逼真假音檔的人,不是設有法遵部門的企業。而是一個知道你怎麼說話的人,手機裡存著你的語音信箱問候語,知道你孩子的名字,也知道你叫他們時的語氣。
此外還疊加了更多例外。對於明顯屬於藝術、創意、諷刺或虛構的作品,第 50(4) 條只要求以適當方式揭露,且不得妨礙作品的展示或欣賞。第 50(2) 條不適用於不會實質改變輸入資料的輔助編輯功能,也不適用於某些執法用途。第 50(1) 條不適用於一位資訊充足的合理人士明顯知道自己是在和機器交談的情況。
這些都不表示這部法律薄弱。它針對的是合成媒體的商業與機構流通,而不是私人之間的流通,而數量正是出在商業流通上。但如果讓你擔心的人是個人而不是公司,第 50 條就不是你的救濟途徑,你的路徑要走各國關於誹謗、騷擾、資料保護或肖像權的法律。與其等到有人已經把音檔寄出去的下一週才發現,不如這週就先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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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聲音交出去之前,值得做的兩項檢查
第 50(2) 條要求採用有效、可互通、穩健且可靠的技術方案,範圍以技術上可行為限,並考量內容類型、實施成本與公認的技術水準。它刻意不指定格式。技術細節載於 AI 辦公室於 2026 年 6 月 10 日發布的《AI 生成內容透明度實務守則》(Code of Practice on Transparency of AI-Generated Content),遵循該守則是自願的,而第 50 條本身的義務則不是。執委會對這兩點都說得很明確。簽署是自願的,不簽署本身不等於不合規,但經評估遵循情況良好的簽署者,可以援引該守則來證明自己符合第 50(2)、(3) 與 (5) 條,不論哪一國的市場監督主管機關是有管轄權的機關。不加入守則的公司,可以預期會被要求提供更多關於如何標記其輸出內容的資訊。
守則提出分層做法:附在檔案上的數位簽章來源中繼資料、能承受一般重新編碼與裁切的聽不見(或看不見)的浮水印,以及可選的指紋比對或對照登記冊的記錄。中繼資料這一層,實務上指的是 C2PA 內容憑證(Content Credentials),這是由內容來源與真實性聯盟(Coalition for Content Provenance and Authenticity)維護的來源標準。這讓你今天下午就有一件事可以做,而且不用花錢。
第一項檢查是來源。拿一個你認為是 AI 生成的音訊或影像檔,或是你自己在某個考慮託付聲音的工具裡生成的檔案,把檔案丟進內容憑證驗證工具(Content Credentials Verify):verify.contentauthenticity.org。如果檔案帶有簽章的資訊清單,你會看到是誰生成了這個內容、用了什麼軟體、什麼時候生成的。如果檔案什麼都沒有,你同樣學到了有用的一課:關於你原本打算把聲音交給它的那個工具。請謹慎解讀空白的結果,不要把它當成定論:守則把簽章中繼資料與聽不見的浮水印視為兩個獨立的層次,所以沒有簽章資訊清單的檔案,仍可能帶有只有生成者自己的偵測器才讀得出的浮水印。空白結果確實告訴你的是,那一層簡單、人工就能檢查的標記缺席了。
第二項檢查是合約。閱讀你的語音工具的條款,找出關於訓練的條文。標記描述的是系統輸出了什麼,對於輸入了什麼則隻字未提。藏在語音產品合約裡的所有權條款,對你來說通常比檔案上的浮水印重要得多。你也可以在錄下任何一秒聲音之前,先看看我們自己的服務究竟包含什麼。
兩項檢查,請對我們也做一遍。第一項檢查,我們的答案寫在下面,連空白的結果也照實寫出。
我們標記什麼、不標記什麼,以及誰來打開關卡
Afterlife.ai™ 合成聲音,所以這條規則針對的正是像我們這樣的產品。以下的說明寫得夠直白,讓你可以拿這些字句來要求我們負責。
一位名為 Idy® 的引導者會訪談你。你的回答會成為我們用來建構的記憶,你自己的錄音則會成為說出這些記憶的複製聲音。這裡的 Persona 只會用其所有者錄製的聲音說話,素材只來自所有者提供的內容,絕不會編造沒說過的話。你指定哪些人可以聽到這個聲音。我們不會替你加入任何人,也沒有預設名單。
釋出是透過 Executor Lock™ 進行。被指定的人提出釋出請求,證據經過查證,在任何內容開啟之前,會有七天的等待期。在這段期間,你可以中止整個程序。你事先同意這道關卡,而證據是在有人試圖使用這道關卡的當下才查驗。第 50 條並不要求任何人做這些事,而我們把這道關卡視為真正的保護。七天證據查證關卡的詳細運作方式另有專文記載。
至於透明度義務本身,以下是我們截至 2026 年 7 月 30 日的實際立場,而不是好聽的版本。語音合成透過 ElevenLabs 進行,該公司表示會在它所生成的音訊中嵌入聽不見的 SynthID 浮水印,並公開提供任何人都能使用的免費偵測器。那是他們的標記,不是我們的,而且我們並未對每一次請求的標記獨立查證。我們目前還沒有為交給你的音訊附上自己的簽章來源資訊清單,也就是上文所說的內容憑證層,所以今天對我們提供的檔案做內容憑證檢查,結果會是空白。我們的系統在 2026 年 8 月 2 日之前就已在市場上,因此這項標記工作落在數位綜合法案設定的過渡期內,期限至 2026 年 12 月 2 日。我們把這個日期當作截止日,而不是當作掩護。無論在哪一天,我們都不會做的事是:販售移除標記的方法,或販售讓聽者無從得知某個聲音是合成的方法。沒有人應該買得到那份沉默。
接著是限制,因為沒有限制的主張只是行銷。沒有任何一種標記層能在所有條件下都撐得住。簽章中繼資料在檔案被重新編碼、轉碼或在傳輸中被剝除時,往往就會遺失,這正是守則要求在底下再加一層聽不見的浮水印的原因,而且即使是那一層,也只要求在技術上可行的範圍內穩健。這一點對這個類別的每個產品都成立,包括我們的。任何向你保證標記牢不可破的公司,這個保證都是錯的。第二個限制是關卡本身。Executor Lock™ 查證證據並維持七天的等待期,控制的是誰能打開那扇門。一旦被指定的人開始聆聽,我們就無法控制他們在螢幕另一邊錄下什麼。我們寧可把這句話寫下來,也不願讓你自己去發現這個缺口。
還有兩個誠實的邊界,既然你是來檢驗我們的。你隨時可以匯出屬於你自己的資料,匯出內容包含你的個人資料、每一則記憶和每一段對話,以檔案形式交到你手上,所以書面紀錄不是只存放在我們這裡。音訊是這份匯出的缺口:你拿到的是文字,而不是你的錄音。此外,Persona 需要仰賴持續運作的服務,所以請向這個類別的每一家公司,包括我們,要求提供書面的停止服務立場,並把含糊的回答當作一種回答。
為已逝之人運行 AI Persona 的倫理,是法條底下的那場辯論,也是我們在寫下產品的第一行程式碼之前,就必須先回答的辯論。
標準是同意,而不是合規
合規日期只能告訴你,一家公司被迫做了什麼。第 50 條會讓整個產業在音波圖下面放上一句話,而這句話裡沒有任何一個字是關於許可的。
所以標準必須從別的地方來。這個類別的每一家公司,都應該公開說明它的同意關卡是什麼、誰能打開這道關卡、以及打開需要什麼證據。我們的已經寫在上面了,包括尚未完成的部分。我們也想讀讀你們的。
對你來說,值得擁有的這項技術,是出於用心打造的那一種。你的聲音,由你錄下。你的記憶,由你挑選。一份由你自己指定的名單,以及一道在任何人需要之前就由你設好的關卡。只用你真正說過的話訓練出來的 AI,是從你的同意出發,而不是繞過這個問題。如果你是為了標示這一面而來,實用的後續是你要如何證明一段你的聲音錄音確實是你本人的,這是同一個來源問題,只是方向相反。
25 則記憶,免費,無需信用卡,而且免費方案永不到期。最後這一點是刻意的。這個產業最糟的版本,就是在一個悲傷的家庭最無力拒絕的時刻向他們收費。
歐洲已經讓合成的聲音必須自我宣告。只有你能決定,其中哪一個是在你的許可下開口說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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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第 50 條的常見問題
第 50 條會阻止別人未經我同意就複製我的聲音嗎?
不會。第 50 條是透明度規則。它要求合成音訊必須以機器可讀的形式加上標記,深偽內容必須向觀眾揭露,自 2026 年 8 月 2 日起適用。它並不要求任何人在複製你之前取得你的同意,也沒有賦予你下架權。歐盟唯一新增的以同意為基礎的禁令,涵蓋的是未經同意的私密影像,自 2026 年 12 月 2 日起適用,並不延伸到一般的聲音。
我住在歐盟以外。這些規定會影響到我嗎?
間接會。依第 2(1) 條,AI 法案涵蓋在歐盟市場投放系統的提供者,不論其設立於何處,也涵蓋位於第三國、而系統輸出內容在歐盟境內被使用的提供者或部署者。大多數全球性的工具會推出一個合規的產品,而不是兩個,所以你很可能會看到這些標示。至於你的法律地位則是另一回事,在歐盟以外,你要依靠你自己所在司法管轄區的規定。
如果有人把浮水印去掉呢?
那你會面臨更難處理的舉證問題,而誰違反了什麼,要看是誰把標記去掉的。第 50 條約束的是提供者與部署者,所以私人個人為了剝除中繼資料而重新編碼檔案,完全沒有違反第 50 條,不過守則要求簽署者在其服務條款中明確禁止這種做法。把標記去掉、再發布該音檔的公司,就是發布未揭露深偽內容的部署者,這確實違反第 50(4) 條。在工程面上:第 50(2) 條下的標記,只需要在技術上可行的範圍內有效且穩健,這是一項標準,而不是保證。守則之所以把簽章中繼資料與聽不見的浮水印疊成兩層,正是因為中繼資料在檔案被重新編碼或轉碼時往往會遺失,而浮水印則必須撐得住裁切、壓縮與格式轉換等一般處理。這兩層都不是牢不可破的,法律給出的答案是執法,而不是預防。
我的朋友為了開玩笑,做了一段我聲音的假音檔。法律管得到嗎?
幾乎肯定管不到。第 50(4) 條的揭露義務適用於部署者,而第 3(4) 條排除了在個人、非職業活動過程中的使用。私人在私下行事,不是部署者。他們所用的工具仍受提供者標記義務的約束,所以該檔案可能帶有來源資料。你對這個人的救濟途徑,會來自各國關於誹謗、騷擾、資料保護或肖像權的法律。
我可以檢舉不遵守第 50 條的公司嗎?
可以。第 85 條讓任何有理由相信本規章遭到違反的人,除了其他救濟途徑之外,還可以向相關的市場監督主管機關提出申訴。執法由各國負責,所以你要向你所在成員國指定的主管機關申訴,而不是向布魯塞爾。執委會的 AI 法案服務台公布一份各國聯絡窗口名錄,是找到正確機關最實際的起點。
我可以不付費試用 Afterlife.ai™ 嗎?之後可以刪除所有內容嗎?
兩者都可以。你可以免費用 25 則記憶來打造,不需要信用卡,而且這個免費方案永不到期。之後你可以刪除帳號,這會移除你的 Persona、你的記憶、你的照片,以及你錄下的音訊。刪除會把儲存的錄音本身整個移除,而不只是移除你存取它們的權限,而且在我們提供的每一種方案中,只要你還在世,都可以這麼做。有一個值得說明的限制,因為你問的是「所有內容」:這一個動作清除的是我們自己的儲存空間,而在我們的合成服務供應商那裡保存的、訓練好的聲音模型,則是另外的移除步驟。如果這一點對你很重要,請明確提出要求。
本頁如何研究而成
本頁依據原始資料撰寫:逐條查閱的歐盟第 2024/1689 號規章整合文本、刊登於歐盟公報的第 2026/1744 號規章、歐盟執委會自己的常見問答與其 2026 年 7 月的透明度指引,以及 AI 辦公室的《AI 生成內容透明度實務守則》。三秒鐘這個數字來自已發表的 VALL-E 論文,而不是廠商的說法。這裡的每個日期與罰款數字,都是引自文件本身,而不是引自媒體報導。關於我們自家產品的說明,描述的是軟體截至本次審閱時所做的事,包括它尚未做到某些事的地方。
尚未定論的部分:執委會的指引與實務守則都不具拘束力,因此還沒有法院裁定什麼才算有效的標記、輔助編輯工具與生成式工具之間的界線落在哪裡,或個人使用例外能延伸到多遠。各國的執法實務尚未存在,因為這些義務要到 2026 年 8 月 2 日才開始。請把本頁中屬於解釋的部分視為目前最好的解讀,而不是已有定論的問題。
發現這裡有錯誤或過時的內容嗎?回報本頁的錯誤,我們會對照來源查證這項說法、更正文字並註記修改。
資料來源
歐盟第 2024/1689 號規章(歐盟 AI 法案)第 50 條,特定 AI 系統之提供者與部署者的透明度義務。artificialintelligenceact.eu/article/50
歐盟第 2024/1689 號規章第 2 條(適用範圍)、第 3(4) 與 3(60) 條(部署者與深偽的定義)、第 85 條(申訴權)、第 99(4)(g) 與 99(6) 條(罰則)、第 113 條(適用日期)。artificialintelligenceact.eu/article/113
歐盟執委會,常見問答:AI 法案第 50 條下的透明度義務,塑造歐洲數位未來(Shaping Europe's Digital Future)。確認自 2026 年 8 月 2 日起適用、對先前已推出系統的寬限期至 2026 年 12 月 2 日、深偽必須同時成立的各項標準,以及部署者的揭露必須讓人能夠理解與感知,而不只是機器可讀。執委會的第 50 條指引,是「評估取決於誤導能力,而非部署者是否有欺騙意圖」這一點的來源。digital-strategy.ec.europa.eu
歐盟執委會,特定 AI 系統之提供者與部署者的透明度義務指引,2026 年 7 月 20 日通過,不具拘束力。digital-strategy.ec.europa.eu,通過日期另見 nicfab.eu 確認
歐盟執委會與 AI 辦公室,《AI 生成內容透明度實務守則》,2026 年 6 月 10 日發布,屬自願性質。digital-strategy.ec.europa.eu
歐盟執委會,常見問答:簽署《AI 生成內容透明度實務守則》。簽署屬自願、不簽署不等於不合規,以及簽署者可在各個有管轄權的市場監督主管機關面前援引守則,這幾點皆出自此處。digital-strategy.ec.europa.eu
IPTC,歐洲 AI 辦公室發布《AI 生成內容透明度實務守則》(European AI Office releases Code of Practice on Transparency of AI-Generated Content)。三種標記機制(數位簽章中繼資料、聽不見的浮水印、可選的指紋比對或對照登記冊的記錄)以及關於保留中繼資料並在條款中禁止剝除的措施 1.2,皆出自此處。iptc.org
ElevenLabs,以 SynthID 偵測 ElevenLabs 生成的音訊(Detecting audio generated by ElevenLabs with SynthID)。該廠商自己聲明其生成的音訊帶有聽不見的浮水印,並公開提供免費偵測器,出處即在此。elevenlabs.io/blog/synthid
歐盟第 2026/1744 號規章(AI 數位綜合法案),2026 年 7 月 8 日通過,2026 年 7 月 24 日刊登於歐盟公報,2026 年 7 月 27 日生效。修訂歐盟第 2024/1689 號規章,將附件三的高風險義務延後至 2027 年 12 月 2 日,新增第 5 條中針對未經同意之私密影像與兒童性虐待素材的禁令(自 2026 年 12 月 2 日起適用),並讓已在市場上的生成式系統之提供者,在第 50(2) 條的標記方面有至 2026 年 12 月 2 日的時間。eur-lex.europa.eu/eli/reg/2026/1744,摘要見 nicfab.eu
歐盟執委會,AI 法案服務台與單一資訊平台。「各國資源」一節列出各成員國的市場監督主管機關、通報機關與各國諮詢服務台。ai-act-service-desk.ec.europa.eu
Content Credentials Verify,內容來源與真實性聯盟(C2PA),免費的瀏覽器內來源檢查工具。verify.contentauthenticity.org
C. Wang, S. Chen, Y. Wu et al., Neural Codec Language Models are Zero-Shot Text to Speech Synthesizers (VALL-E), Microsoft, arXiv:2301.02111, 2023 年 1 月。從三秒鐘的登錄錄音合成個人化聲音這一點,出處即在此。arxiv.org/abs/2301.02111
最後審閱日期:2026 年 7 月 30 日。 本頁包含附有明確日期的法規主張,在第 50 條的情況底定之前,採每 30 天複查一次的週期。下次預定審閱:2026 年 8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