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預立醫療指示與生前遺囑:表格、規定,以及如何完成您的文件

免費的德州官方表格、見證人與公證規定、「致醫師的指示書」中的兩個病況問題,以及簽署前必須知道的法定陷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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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德州,生前遺囑的正式名稱是「致醫師及家屬或代理人的指示書」(Directive to Physicians and Family or Surrogates),法定表格載於德州 Health & Safety Code 第 166.033 條。您須在兩位有行為能力的成年見證人面前簽署,其中至少一位必須是獨立見證人;也可以改在公證人(notary public)面前簽署。德州 HHSC 提供免費的官方版本,且州政府沒有設立任何登記系統。

這一段已經回答了您搜尋的問題。本指南接下來要談的,是德州法律在您不知不覺中替您決定的事:誰不能擔任見證人、為什麼表格要問兩個臨終相關的問題、醫院在爭議解決程序下可以做什麼,以及懷孕例外規定。如果您還在考慮自己到底需要哪些文件,請先閱讀我們的預立醫療照護計畫總覽,再回來看德州的具體規定。

本指南內容:

  • 德州預立醫療指示:重點資料表

  • 什麼是「致醫師的指示書」

  • 如何一步步完成

  • 陷阱 1:電子簽署

  • 陷阱 2:末期病況與不可逆病況

  • 陷阱 3:166.046 條的爭議程序

  • 陷阱 4:懷孕例外

  • 生前遺囑、預立醫療指示與醫療委任書的差別

  • 簽署之後該做什麼

  • 這份指示書在完整規劃中的位置

  • 常見問題

德州預立醫療指示:重點資料表

項目

德州規定

表格名稱

致醫師及家屬或代理人的指示書(Directive to Physicians and Family or Surrogates,德州 HHS 對一般民眾標示為「生前遺囑」)。另有獨立的醫療委任書(Medical Power of Attorney)表格,用來指定您的代理人。

法源

德州 Health & Safety Code 第 166 章(Texas Advance Directives Act):簽署 166.032、表格 166.033、見證人 166.003;醫療委任書 166.151 至 166.166。

見證人

兩位有行為能力的成年人。至少一位須符合 166.003(2) 的資格:不得是您的代理人、親屬、繼承人、您的主治醫師或其員工,也不得對您的遺產有任何債權主張。另一位可以是任何人,包括家人。

公證

可替代見證人的選項:簽署後,由公證人確認您的簽名(166.032(b-1);醫療委任書適用 166.154(b))。

登記

沒有。第 166 章並未設立州登記系統,德州 HHS 也沒有營運任何登記系統。

保管地點

正本與您的重要文件放在一起。副本交給您的醫師放入病歷、交給您的代理人、近親,並在住院時交給醫院。

「致醫師的指示書」是什麼(以及為什麼法條從未出現「生前遺囑」一詞)

德州 Health & Safety Code 第 166 章,也就是 Texas Advance Directives Act,從未使用「生前遺囑」(living will)這個詞。法定文件是書面指示書,正式名稱為「致醫師及家屬或代理人的指示書」。德州 HHS 為了彌補用語上的落差,把它的免費表格標示為「致醫師及家屬或代理人的指示書(生前遺囑)」,所以如果您搜尋的是德州生前遺囑而來到 HHS 的頁面,那就找對地方了。

這個名稱比多數州的都長,因為它說明了文件的作用。它會告訴您的醫師,當您無法為自己發聲時,您想要和不想要哪些維生治療;它也會給您的家人或代理人一份書面證明,說明您在還能做決定時做了什麼決定。第二個對象很重要:在危急時刻,需要被說服的通常是家人,而不是醫師。

這份表格是免費的。德州 HHSC 提供官方版本,第 166.033 條規定了文字內容,您不需要律師、不需要申請費,也不需要向政府提交。我們的生前遺囑範本指南說明了一份好的表格應包含哪些內容,以及為什麼免費的法定版本通常勝過付費版本。

如何一步步完成您的德州指示書

  1. 取得官方表格。 從德州 HHS 下載「致醫師及家屬或代理人的指示書」。它是免費的,內容與第 166.033 條的法定文字一致。您可以列印出來,也可以保留電子檔:德州允許電子簽署。

  2. 回答兩個病況問題。 表格會分別詢問,在末期病況下您想要什麼,以及在不可逆病況下您想要什麼。這是不同的法律類別,影響也不同,下方有說明。勾選任何選項之前,請先讀完兩個定義。

  3. 補充個人指示。 如果有特定治療、信仰上的堅持或特定情境對您很重要,請寫進去;比起單純的勾選框,醫師和家人更容易遵循具體的指示。

  4. 選擇簽署方式:見證人或公證。 可以在兩位有行為能力的成年見證人面前簽署,也可以簽署後依 166.032(b-1) 由公證人確認您的簽名。任選一種就足夠。

  5. 如果使用見證人,至少要有一位符合資格。 這是德州指示書最常出錯的地方;規定就在下方。

  6. 將指示書與醫療委任書搭配使用。 指示書陳述您的意願;醫療委任書(法定表格在 166.164)則指定一位人選,在文件無法涵蓋某種情況時代您發言。兩份都要完成。

誰可以擔任見證人,誰不可以

德州要求兩位有行為能力的成年見證人,其中至少一位必須是第 166.003(2) 條所定義的合格見證人。這位第一見證人不得是下列任何一種人:

  • 您指定為您做醫療決定的人(您的代理人)

  • 與您有血親或姻親關係的任何人

  • 有權取得您任何部分遺產的人

  • 您的主治醫師,或主治醫師的員工

  • 照護您的醫療機構的員工,若該員工負責您的直接病患照護,或擔任該機構的主管、董事、合夥人或行政辦公室員工

  • 對您的遺產有債權主張的任何人

第二位見證人可以是任何有行為能力的成年人,包括家人。簡單的做法是:鄰居、同事或朋友(不在您遺囑中的人)擔任第一見證人,您喜歡的任何人擔任第二見證人。如果要湊齊這兩位很麻煩,就改走公證途徑;它同樣有效,而且能一次免除所有資格問題。

為醫療委任書選擇您的代理人

選擇代理人比辦文件更困難。您要選的是會堅守您意願的人,有時還得頂住其他親屬的壓力。請選一位真正知道您想要什麼、能在醫院走廊上說「不」、而且到時候聯絡得上的人。再指定一位候補。然後做大多數人會略過的事:用一般的談話方式,告訴您的代理人這份文件寫了什麼、為什麼這樣寫。代理人理解的指示書是一種保護;他們從未讀過的指示書,只是一張紙。

陷阱 1:整份文件都可以用電子方式簽署

德州在這方面非常現代。依據第 166.011 條,立書人、見證人和公證人都明確獲准使用數位與電子簽名。德州的指示書可以從頭到尾不用印表機完成,這對躺在病床上簽署、需要跨城市協調見證人,或單純想把事務數位化的人來說都很重要。

有兩點提醒。電子簽署並不會放寬任何其他規定:不論是墨水還是像素,見證人的資格要求都一樣。而且電子簽署的指示書仍然必須找得到;一份完美的 PDF 如果放在沒人打得開的資料夾裡,就會在這份文件唯一重要的時刻失效,所以請把保管與分享也視為簽署的一部分。

陷阱 2:末期病況與不可逆病況

德州的表格要您分別決定兩種情境,而兩者的差別,是簽署前最需要弄懂的一件事。

末期病況是指無法治癒的病況,即使有現有的維生治療,預期仍會在六個月內死亡。這是大多數人想到生前遺囑時所設想的情境:終點將至,而治療只能延長時間。

不可逆病況的範圍更廣。它涵蓋您無法康復、無法自己照顧自己或做決定的病況,而治療無法治癒您,但可以維持您的生命,有時長達數年。這裡沒有六個月的時限,這正是表格要分別詢問的原因:死亡在幾個月之後,與長達數年的持續依賴,您對於拒絕治療的感受可能大不相同。

請慢慢讀完兩個定義,並各自依其情況作答。匆匆帶過這一頁的人,常會發現(或者說他們的家人會發現)自己回答了一個從未想過的問題。

陷阱 3:166.046 條的爭議程序,醫療機構何時可以停止治療

德州有一項幾乎讓所有人都意外的規定:依據第 166.046 條(常被稱為無效醫療條款),醫院可以拒絕繼續提供主治醫師認為不適當的維生治療,即使家屬希望繼續。這類爭議會交由該機構的倫理委員會程序處理;如果委員會支持醫師,家屬剩下的選項就是轉院到其他機構。House Bill 3162 於 2023 年大幅修訂了這個程序,並設定了 25 天的轉院期限。

這對您的指示書意味著什麼?首先,說實話:德州的指示書很有力量,但德州法律並不把任何單一文件視為在所有爭議中都絕對優先的王牌,不論是哪一方。其次,也更有用的是:清楚的書面意願,加上一位獲授權依此行事的代理人,能在多數衝突進入倫理委員會之前就化解。最後走進 166.046 條程序的家庭,絕大多數是沒有留下任何書面文件的家庭。

陷阱 4:懷孕例外

第 166.049 條規定,無論您的指示書怎麼寫,對懷孕的病人,一般不得撤除或不提供維生治療:您記載的拒絕治療意願,在懷孕期間實質上暫停生效。

如果您有可能懷孕,仍然請完成這份指示書。它依然適用於您人生的其他所有情況,而且對於懷孕規定未涉及的許多決定,您的代理人仍可代您發言。但請在了解這項限制存在的前提下簽署,如果這件事對您非常重要,請與德州的律師討論其影響。

德州的生前遺囑、預立醫療指示與醫療委任書

德州的用語容易讓人混淆,因為日常用詞與法條用詞並不一致。

預立醫療指示(advance directive)是總稱,出自第 166 章的 Texas Advance Directives Act。德州醫院在您住院時問您有沒有預立醫療指示,指的就是這個總稱。

生前遺囑(living will)是治療意願文件的日常稱呼。在法條中,這份文件是書面指示書,正式名稱為「致醫師及家屬或代理人的指示書」。德州 HHS 把「生前遺囑」加進表格標題,純粹是為了讓人容易找到。如果有人告訴您德州沒有生前遺囑,就字面而言他們沒錯,但就實質而言他們錯了。

醫療委任書(Medical Power of Attorney)是配套文件,有自己的法定表格(第 166.164 條)以及簽署規定(166.151 至 166.166)。指示書記錄的是您已經做好的決定;醫療委任書則指定一個人,去做您無法預見的那些決定。兩份都要完成;兩者都接受同樣的公證替代見證人的做法。

這些文件擺在面前時,還有一個區別值得說明。指示書保護的是您的醫療意願。它不涉及您的聲音、您的故事或您的思考方式,本指南中的任何文件都無法保存這些。保護您的意願與保存您是什麼樣的人,是兩件不同的事;數位遺產 App 就是為了後者而存在。

簽署之後該做什麼

德州沒有預立醫療指示的登記系統:第 166 章沒有設立,德州 HHS 也沒有營運,所以分送文件完全要靠您自己。沒有人找得到的指示書,效果等同於沒有指示書。

  • 把正本留在您的重要文件旁,並確保您的代理人和至少一位家人確切知道放在哪裡。

  • 把一份副本交給您的醫師,並請他放入您的病歷中。

  • 把副本交給您的代理人和候補人選,同時附上讓這張紙有意義的那場談話。

  • 住院時帶一份副本。 德州的醫療機構會詢問;手上有文件,勝過憑記憶口頭描述。

  • 保存一份電子副本,放在您的家人不需要您的密碼就能取得的地方。德州接受電子簽名,因此整理良好的電子原件是有效的選項,而不只是備份。

  • 在人生重大變動後重新檢視: 新的診斷、結婚、離婚,或您指定的代理人過世。

指示書管的是您在世時的醫療決定。您的財產則走另一套系統,並有德州自己的特殊規定:請參閱德州遺囑認證與德州無遺囑死亡。

這份指示書在完整規劃中的位置

不妨把完整的德州規劃想成四份文件加一場談話。「致醫師的指示書」記錄您的治療意願。醫療委任書指定您的醫療代言人。遺囑,現在越來越常是涵蓋線上帳號與實體資產的數位遺囑,處理財產。而與代理人和家人的那場談話,讓這些文件在壓力之下成為人們可以依循的東西。

在整理事務的同時,也請花一點同樣的心力在這些表格無法容納的東西上。指示書裡沒有您朗讀故事的聲音、您在可能無法出席的婚禮上會給的建議,也沒有您解釋事情的獨特方式。有了 Afterlife AI™,您可以趁健康時,用您的記憶、聲音和故事建立一個 Persona,與法律文件並行,而不是取代它們。免費開始:25 則記憶,不需信用卡。

常見問題

德州的生前遺囑需要公證嗎?

不需要,公證是選擇性的。您可以在兩位有行為能力的成年見證人面前簽署「致醫師的指示書」(至少一位符合 Health & Safety Code 166.003(2) 的資格),或依 166.032(b-1),改由公證人確認您的簽名。醫療委任書依 166.154(b) 也提供相同的選擇。

在德州,生前遺囑和預立醫療指示是同一件事嗎?

幾乎是,但用詞不同。預立醫療指示是總稱,出自 Texas Advance Directives Act(Health & Safety Code 第 166 章)。一般人所說的生前遺囑,在法條中是書面指示書,正式名稱為「致醫師及家屬或代理人的指示書」。法條從未使用「生前遺囑」一詞;德州 HHS 把它加進表格標題,是為了讓民眾找得到這份文件。

德州的預立醫療指示需要幾位見證人?

兩位有行為能力的成年見證人,除非您使用公證替代方式。至少一位見證人須符合 166.003(2) 的資格:不是您指定的代理人、不是血親或姻親、不是繼承人、不是您的主治醫師或該醫師的員工、不是照護您的醫療機構的特定員工,也不是對您的遺產有債權主張的任何人。第二位見證人可以是任何有行為能力的成年人,包括家人。

我可以用電子方式簽署德州的預立醫療指示嗎?

可以。Health & Safety Code 第 166.011 條明確允許立書人、見證人和公證人使用數位與電子簽名,因此德州的指示書可以在完全不列印的情況下有效完成。所有其他規定仍然適用,包括見證人資格。

德州有生前遺囑登記系統嗎?

沒有。第 166 章並未設立州登記系統,德州 HHS 也沒有營運任何登記系統。請把正本與您的重要文件放在一起,請人把副本放入您的病歷,把副本交給您的代理人和家人,並在住院時帶一份。

德州表格上的末期病況與不可逆病況有什麼差別?

末期病況是指無法治癒的病況,即使接受治療,預期仍會在六個月內死亡。不可逆病況沒有六個月的時限:您不會康復、無法自己照顧自己或做決定,而治療可以維持您的生命(可能長達數年),但無法治癒您。德州的指示書會分別詢問您對這兩者的選擇,所以請讀完兩個定義,並各自作答。

德州的醫院可以違背我家人的意願停止維生設備嗎?

在有限的情況下,可以。依據第 166.046 條,醫療機構在經過倫理委員會程序後,可以拒絕繼續提供主治醫師認為不適當的維生治療。HB 3162 於 2023 年大幅修訂了這項法律,設定了 25 天的期限,讓家屬安排轉到其他機構。清楚的書面意願和一位代理人,是避免走進這個程序的最佳工具。

如果我懷孕,我的德州生前遺囑還適用嗎?

無法完全適用。依據第 166.049 條,無論指示書怎麼寫,對懷孕的病人,一般不得撤除或不提供維生治療。這份文件仍然適用於其他所有情況,而且對於懷孕規定未涵蓋的決定,您的代理人仍可代您行事,所以仍然值得完成。如果這項限制讓您擔心,請與德州的律師討論。

資料來源

本指南為一般資訊,並非法律意見。法律會有變動。若需針對您的情況取得建議,請諮詢德州的執業律師。